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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五险一金查询及转移相关问题

    发布日期:2022-07-01

    为方便各位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查询等手续,组织人事处归纳汇总了以下相关问题,以便各位教职工查询使用:

    【社保】

    1.如何查询社保缴费信息,打印参保证明?

    答:1.教职工在微信搜索公众号【兰州社保中心】,点击关注。进入公众号选择【便民服务】—【个人社保查询】,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绑定(绑定一次,即可永久登录查询),进入后可选择个人参保证明及个人历年(近三年)参保证明进行查询打印。

    2.登录“甘肃省人社厅官网”(http://rst.gansu.gov.cn/),点击“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”,在“个人办事”中,可以看到“我要查”、“我要办”,教职工可以根据需要办理的事项进行选择办理。

    3.拨打电话查询:全国统一社保查询电话12333

    2.已有兰州市内养老保险的新入职教职工如何办理关系转移?

    答:新入职教职工只需原参保单位办理停保手续,学校通过甘肃省人社厅官网办理新增参保手续,社保机构通过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调转,新入职教职工无需单独办理转移手续。

    3.社保缴中断好几次,会影响退休吗?

    答:养老金主要受到参保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)、每月缴费基数等因素影响,并与之成正相关,如果中断时间越长,那么缴纳的钱就越少,参保年限也相应减少,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都会相应减少,如果长时间中断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时间不足15年,是无法办理退休手续的,还需要继续往后延长缴费。

    4.教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?

    答:根据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,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,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, 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;社会保险法实施前(2011年7月1日前)参保、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。

    教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(含延长缴费),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,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。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,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。

    【医保】

    1.如何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信息?

    答:教职工通过微信搜索【甘肃省医疗保障局】小程序,激活医保电子凭证,即可实现个人参保明细查询、账户余额查询及参保缴费明细查询等业务。

    2.为什么个人参保明细查询中显示生育保险暂停参保,学校是不是没有缴纳生育保险?

    答:不是。生育保险与职工保险是合并实施,2019年初,

  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》,明确了“保留险种、保障待遇、统一管理、降低成本的”总体思路。要求各地对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、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、统一医疗服务管理、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,改革推进过程中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,确保制度制度可持续。因此,两项保险只是合并实施,不会影响教职工的待遇享受。

    3.新入职教职工已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,如何办理转移手续。

    答:新入职教职工需登录【甘肃医保保障局】小程序,办理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,学校通过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增员申报手续。转换前连续2年(含2年)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,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,缴费当月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并停止原参保关系;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,自缴费之日起,将有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,等待期满后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并停止原参保关系。

    4.参保女教工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?

    答:女教职工产假结束后半年内,向人事处提交申报资料后(具体申报资料详询人事处),由学校经办人统一提交学校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,各经办机构核报后录入结算系统,市医保经办机构复核后统一结算,完成报表后报送计财科进行支付。

    5.参保男教工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?

    答:男教工待护理假结束次月,向人事处提交申报资料后,由学校经办人统一办理。

    6.没有激活医保电子凭证,社保卡可以用吗?

    答:可以。没有激活医保电子明证的,社保卡可正常使用,只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就不用带社保卡了,避免因丢失社保卡带来的补手续和额外花费。

    【公积金】

    1.公积金网厅办理哪些业务?

    答:教职工通过微信搜索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】并关注,登录后点击下方“业务办理”菜单,选择“我的账户”进入登录页面,如何个人信息后登录个人账户,根据业务信性质选择业务类型进行线上办理。

    目前可线上办理的业务有贷款申请(资料预审核)、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、签约冲还贷、提前部分还贷、提前结清贷款、一般还款、还款方式变更、还款账号变更、结清证明查询打印、还款证明查询打印、还款计划查询打印、个人贷款信息查询等12项业务。

    2.异地公积金公积金如何办理转移手续?

    答:已在省资金中心设立个人账户半年及以上且正常、连续、足额缴存半年及以上的,可办理转移手续。满足条件后,教职工可通过“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”提交转移接续申请。

    3.新入职教职工同城公积金如何办理转移手续?

    答:新入职教职工需提供原单位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证明,由学校经办人统一办理启封及缴纳手续。

    4.公积金客服热线:12329